再次看到他,他正在街边摆摊,地上只简陋地铺着块旧布,乱七八糟地堆着小孩子喜欢的玩具。我看着他,他已经三十多了,也才三十多,就有了白发,眼神灰败,堆满了生活的疲惫风霜。“我楚稼轩要做最好的画师,要带来希望与美好,永不妥协,永不言弃。”
是他酷爱辛弃疾的父亲取的名字,希望他像辛弃疾一样才华横溢,文武双绝。楚稼轩的画空灵悠扬,我曾看过他画的《双蝶》,两只粉蝶栩栩如生,灵气极了,也像极了他。行人纷纷跑去躲雨,他却还慢吞吞地收拾东西,引着我到不远处的凉亭避雨。我迟疑着,问正在低头发呆的他,“好多年没见了,最近还好吗?”他却如梦初醒,抬起头飞快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躲避着我的眼睛,含糊地吐出几个字。我震在当场,没有说话,莫名伤感,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。“好久没人这么叫我了,都是喊,喂,那个谁,老板这个怎么卖。”他难得说了这么多话,话语却满是自嘲。我想问他的病,他像是知道,抢先开了口,“于扬,别问我什么病,只知道是癌,就几个月可活了。”我不由落泪,他是一个三十多岁,即将死去的绝症患者,是一个失去希望,碌碌无为的落魄中年人,只是不是楚稼轩。在他父亲将他的画稿撕碎,逼着他学计算机的时候。在他一次次投稿却一次次失败的时候,在他走投无路连画笔都买不起的时候。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没人能够欣赏他的才华,就像辛弃疾一样,壮志难酬。但他更悲哀,辛弃疾名垂青史,他只能任癌细胞侵占他的身体,默默无闻地死在角落。看我哭了,他却笑了,眼神不再空洞,有了几分昔日的灵气。“于扬,我一直很羡慕你,学生时代成绩优异,工作了能力出众,我投稿被拒,面试失败,开工作室也倒闭了,忙忙碌碌,到头来什么都没有。说不出话,大约每个人的运气都不一样吧,而楚稼轩很不幸,摸到最烂的牌,还用他孤傲自大的性格,把这赌局打得更烂。有才华,长相出众的少年,总是免不了清高孤傲,不可一世,以为自己能够改变这个令人痛心疾首的世界,最终才发现被改变的只有自己。
雨渐渐停了,长亭里的人也慢慢散了,夜风拂面而来,清爽许多。他收拾东西准备摆摊的手停住了,很久才道:“每天都画,就当作消遣。”他盯着我,像是看什么奇怪的东西,却还是从一堆东西下掏出来一本画册递给我,厚厚的一沓,破旧不堪,应该是画了很多年了。我随手翻着,画作从一开始的空灵美好变得沉重、绝望、黑暗。其实也并不是走投无路,只是他倔强地不肯与时俱进,不愿意电脑作画,不愿意别人对他的画改动,不愿意妥协。“送给你吧,反正我要死了,收你再多的钱都没有用。”我知道这不是虚伪的客套,因为他是楚稼轩,性情直爽,最讨厌那些弯弯绕绕。临走前,他叫住了我,“于扬,你还是没变,还是我的知己。”从少年时代起,我总是能看懂他的画,他的一腔热血,他也把我当作他的知己。他是天上的皎皎明月,本不应染这世俗,不料误入尘网,尝尽人生百态。后来我把他的画卖给了出版社,那些画流行起来,被世人追捧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。我还记得,他最喜爱“鲜衣怒马少年时,一日看尽长安花”这句诗。但他不会喜欢的,因为他的追求,从来都只是皎皎明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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